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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门面房私开窗户排放油烟至楼梯口
提交时间 2014-04-24 17:24:30
提交内容 我是华新一村10号楼住户,一楼是临街门面房,私自在楼梯口开窗做饭,排放油烟,每天路过楼梯口都有大量油烟,投诉多次无人受理。另外,有餐馆经常丢弃商业垃圾,严重影响生活环境。黄石正处在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当口,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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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环保局
回复时间 2014-04-30 15:49:38
回复内容 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通知》(黄政发[2007]33号)的规定:此类社会生活污染扰民的行政处罚权由城管局进行监管和处罚,城管局热线“12319”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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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2024-04-20 1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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