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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标贴 |
提交时间 |
2014-05-20 13:36:36 |
提交内容 |
目前大中型城市都实施了机动车环保限行制度,但是唯独黄石牌照车辆没有发放机动车环保标贴,导致黄石籍的车辆去外地遭遇罚款和限行,就连武汉车管所也发放机动车环保标题,为什么黄石车管所(阳新车管所)都不发放,已咨询过黄石车管所,对方明确指出机动车环保标贴由黄石环保局发放,请负责的环保局有关同志给广大黄石籍驾驶人一个明确的解释,为何黄石籍车辆无环保标志发放,谢谢!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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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环保局 |
回复时间 |
2014-05-20 15:14:04 |
回复内容 |
经查,按照《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规定,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机动车环保检验资质的机构承担检验工作。我市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自2012年已筹备实施,经我局与市公安部门协商,我市机动车尾气的检测工作由车管所负责。 对此,我局负责指导市车管所申请资质委托工作,协助其在省环保厅办理监测资质,按国家有关要求督促其建设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线,并配备相应的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近期,我市车管所6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已完成建设,已具备环保检测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与黄石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机动车排气及外埠转入车辆管理的通告》,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实施机动车年度环保检测、机动车尾气净化治理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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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23-06-01 20:4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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