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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 |
提交时间 |
2014-07-26 11:08:23 |
提交内容 |
我是冶钢集团原下陆钢厂的一名中职教师。2011年5月国资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待遇问题的通知》的国资发分配(2011)63号文件。据了解武汉市已经早在两年前就执行了。请问黄石市何时能执行。我们中的有些人已经去世,有的瘫痪在床,大家都盼望着黄石早点执行,希望不要让太多的人失望而去。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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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4-08-06 10:46:09 |
回复内容 |
此信访件牵头单位为国资委负责,建议转国资委处理。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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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14-08-15 09:04:23 |
评价内容 |
请问国资委如何处理?黄石准备何时执行文件精神?这样的恢复似乎没回复!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可以期待的时间。还是那句话:不要让太多的人失望而去! |
满意度 |
不满意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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