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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投资环境在细节 |
提交时间 |
2012-07-17 21:06:38 |
提交内容 |
我是黄石市西塞山区牧羊湖18栋的居民,我楼房一楼的开餐馆,每晚油烟熏人,噪音扰民,居民都不能开窗户。居民多次向社区反映无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其中“第四十四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四)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现正是“双迎”城市创建时期,建设好美丽黄石,改善投资环境在细节。热切期盼有关部门不要推诿矜夸解决。谢谢!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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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城管局 |
回复时间 |
2012-08-01 18:22:52 |
回复内容 |
牧羊湖18栋居民反映“1楼餐馆油烟熏人、噪声扰民”的投诉件我局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西塞山城管执法大队调查处理。 经查,7月3日,西塞山城管执法大队配合牧羊湖社区改造,对牧羊湖18栋1楼大生活私房菜处老违建(厨房)进行了拆除。拆除后,该处厨房已移至室内,外墙安置了排风设施,但没有进行油烟处理,油烟采取直排形式。执法人员现场宣传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店老板及时整改,据该老板介绍其已安排了专人采购排烟设施,需要半个月时间完成安装。该问题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踪督办。 执法人员在现场遇到投诉人,已告知其处理情况。投诉人所说垃圾脏乱情况,执法人员已与社区联系,社区答复,待水沥干后,由社区统一清运。 |
回复附件 |
牧羊湖18栋餐馆违建厨房拆除前后对比照.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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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24-03-29 08: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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