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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医保问题 |
提交时间 |
2014-11-08 17:03:22 |
提交内容 |
已办理了居民医保。现得了心脏病,做了支架。请问可否办理慢性医保,程序和手续是怎样的?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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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4-11-21 10:29:51 |
回复内容 |
一、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信访人已办理了居民医保,咨询申报“冠心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 二、领导批示 市人社局监察室主任吴风胜批转到市医保局处理。 三、受理告知 2014年11月15日,市医保局通过电话告知信访人,其信访事项已受理。 四、调查处理情况 信访人潘德贞系市西塞山区黄石湾桃源村居民,按有关政策参加了黄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保号为13520659,2014年7月被确诊为“冠心病”,并住院进行“经皮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治疗,现已出院。信访人要求申报“冠心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 根据《关于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的通知》(黄人社发〔2011〕45号)及《关于新增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通知》(鄂人社保发〔2012〕60号)有关规定,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可申报病种为:血友病、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炎、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帕金森综合症、重性精神病、器官移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等十二个病种,“冠心病”尚未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范围内,目前不能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五、答复情况 信访人潘德贞对此表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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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23-06-01 20:4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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