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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墙入院作案,犯法无须担心。逞凶零成本!
提交时间 2014-12-10 09:32:32
提交内容 各位领导:
您们好!
本人中窑居民孔德志,系黄石日报传媒集团职工。2014年4月29日下班发现自家中窑飞云路115号院内两棵已挂过果、手臂粗的橘树被隔壁杨柳村砍断。我随即110报案,由于此案件久久未能得到处理,我于2014年6月5日把事实情况传至市长信箱。之后6月12日得到西塞山分局马警官0714-6339072电话回复,说办案警官已经联系上杨柳村,会补种树木。再之后2014年6月30日市公安局信访科陈警官(女士)来电0714-6538860询问此事处理结果。虽然案件没有处理,但是如此短的时间得到公安机关的关注,我还是非常感谢人民公安和市长信箱这个平台对我的关心。此后,中窑社区的陆警官说天气炎热,树木不好存活,叫我天气凉快了等通知。
2014年9月28日,得知隔壁杨柳村及其家人在家,并且天气温度已降至20度之内,也非常适合补种树木。我立即汇报给陆警官,问事情如何处理。陆警官说他知道杨已经回来了,说会与杨联系。我对陆警官这种敬业敬岗的精神我称赞不绝。第二日29日上午,陆警官来电问了一些杨柳村的情况,说杨的这种既不赔偿也不认错的不配合态度令他很为难,陆警官也向上级领导汇报此事情况。但是上级领导认为此事甚小,不够处理规格,不予支持。由陆警官同社区陈主任下午来中窑杨家去协调处理。陆警官叫我等通知。
其实在现在的社会现象中,有些地方对村霸之类现象姑息纵容,对民怨置之不理,这也是导致矛盾郁积,最终一点即爆。涉嫌违法就应该坚决处理,涉嫌犯罪就应该坚决打击,这个毫无疑问。依法治国这样一个概念,是越来越深入人心的,并且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个关键主题就是依法治国。这一点应该达成社会的共识,否则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失。
现在陆警官所说的上级领导对此事意见却恰恰与其相悖,这真是值得让人寻思,中间存在着很多的谜团让我们无法去解读。有什么样的干扰力量能够让这些个“上级领导”敢做出此等决定。难怪的杨柳村有这种“气魄”,原来他是对这些个“上级领导”的“容忍态度”有了深刻理解。
29日下午3点左右接到陆警官电话,叫我立即来中窑一趟,我立刻请假赶回中窑,然后发生的事情令人瞠目结舌。陆警官和社区陈主任提出要求竟然是不能补种,原因是我的院内树木不能算是我的,需要专家来评测能不能栽种树木。真是荒谬之极,你们敢把这股歪风吹得更狂吗?
望各位领导关心,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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