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 |
提交时间 |
2015-02-13 10:47:37 |
提交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我现年已近70岁了,家住90年代的老房屋9楼(房屋质量好),无电梯。每天出门买菜对我来说确是一件天大的难事。我单元楼内多数人想装电梯,无奈价格太高,搞不成。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我市像我这般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上不动楼的问题越来越明显。 武汉市2003年发了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见》(武政办[2013]158号),对增设电梯的程序、资金来源方面进行了明确,资金来源方面除业主自筹部分外,第三条第二款明确“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我市能比照执行,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电梯,将大大减轻相关负担,既拉动经济增长,又可造福百姓。 特建议比照武汉,对我市既有住宅,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设电梯。 谢谢 2015年2月12日 |
相关附件 |
|
回复部门 |
市房产局 |
回复时间 |
|
回复内容 |
|
回复附件 |
|
评价时间 |
|
评价内容 |
|
满意度 |
|
状态 |
待回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