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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暴力执法!!有冤无处伸!
提交时间 2013-01-10 22:19:23
提交内容 我是名下岗工人!现在西塞山区沿湖路(公安路)826副3务工,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2年4月18号下午15.30左右,像往常一样在自己租的门面前做准备食料,没过一会儿冲上几名城 管执法人员抢夺东西、要没收我拼命的保护东西!当时他们一群人一拥而上对我拳打脚踢、把我打到在地不能起来!长达二十分钟,他们还叫嚣着,往死里打!!其间多人上前拉扯劝解都无济如事,直到围观群众报警才停止对我的殴打!后来执法队员张人义开着车带着其他执法队员离开现场!其后在西塞山分局民警的主持下,我的家属送我去公安医院,二医院及黄石市中心医院先后住院治疗30天左右!医生诊断结果为我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左侧第5根肋骨骨折。后经黄石市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公安医院法医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外伤导致我胸骨骨折。属于轻微伤!我在医院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且申诉无门!我通过法律援助诉到西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不予受理!请吴主任能为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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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3-02-05 09:08:31
回复内容 经查,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多次指出陈素娟占道经营行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要求其整改,但均无效。西塞山城管执法大队在2012年4月18日进行市容整治行动时,陈素娟还是一如继往占道经营,于是执法队员对其占道物品进行先行保管,陈素娟当即情绪激动,漫骂殴打执法人员,在拉扯过程中产生肢体碰撞,多名队员不同程度受伤,而陈素娟也轻微受伤。西塞山城管执法大队已于2013年1月4日收到西塞山区人民法院的应诉状。西塞山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21日对陈素娟与该大队进行了第一次公开调解。当天当事双方在西塞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谢静主任和西塞山区诚信法律服务所黄志鹏的调解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陈素娟家庭比较困难,由西塞山城管执法大队一次性给予陈素娟相应的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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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2024-04-25 14: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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