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平台

用户登录

该问题已被关注4218次
关于法治
提交时间 2018-07-13 16:09:13
提交内容 2016年清明节,我从黄石颐阳路肯德基的洗手间出来,被一名男子猛力推门砸向头部,当时一声巨响,旁边的人吓得尖声大叫起来,我疼得晕头转向被那名男子溜走,我找肯德基交涉,她们说跟肯德基没关系,还污蔑我是小偷,叫大家把钱包都小心点,结果所有人都向我投来异样的目光。我联想到因为我那几天没什么事都在肯德肯用餐,她们大堂领班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对我产生了怀疑,盯着我看,我走出大厅她甚至跟到大街上,观察我是什么人,结果第二天就出事了,所以我知道这件事绝不是偶然的。我报警胜阳港派出所根本没经过调查也没到现场却说那名男子一定是不小心的,我头没出血等好了就没事了,我说我伤得很重,接待我的警察当时没穿制服就把我吼了一顿,旁边的制服警察一声不吭连笔录都没做,他们一声不吭其实也是代表他们的意思,就这样把我打发走了。我的头部至今肿胀还没有完全消除,里面还是肿胀难受,这么长时间都一直忍受着巨大的煎熬,一天到晚感到没精神,经常大白天想睡觉,刚撞的那一年有嗜睡现象,大白天不睡几个小时就支持不住,整天昏昏沉沉的,头肿胀肿胀的。试想现在一天到晚讲法制社会,结果一个公民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就被打成重伤得不到处理,这让我们的法制社会情何以堪。
相关附件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回复内容
回复附件
评价时间
评价内容
满意度
状态 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