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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合法吗
提交时间 2013-11-08 15:09:22
提交内容 2011年9月 湖北信合房地产公司和湖北安佳房地产公司在苏州路西延以北,城际铁路以东地块 兴建的信合 安佳凤凰城项目,此项目为商品房,在没有得到规划审批之前,于2011年9月与湖北三环锻压设备有限公司合作提前收取了购房人的购房集资款,而且还没有任何购房合同,也没有集资协议书,请问,湖北信合房地产公司和湖北安佳房地产公司以及湖北三环锻压设备有限公司能提前收取购房集资款吗?目前我们这些购房人手上只有一张购房收据 ,请问开发商和企业这种行为合法吗?政府能解决吗?
相关附件   201309041724474544.jpg
  201309041725219309.jpg
  截图01.jpg
回复部门 市房产局
回复时间 2013-12-02 16:54:33
回复内容 您好!经了解,你所反映凤凰城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从事商品房开发。另购房人缴纳的购房款由三环锻压公司向其职工收取,而不是房地产公司收取的,关于提前收取集资购房款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向三环锻压公司咨询。
回复附件
评价时间 2013-12-30 18:32:55
评价内容 知道是三环锻压非法集资 ,还不追究 我真是服了黄石政府了
满意度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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