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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6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下发了《黄石市2017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通知要求全面强化扬尘面源污染管控,加强建筑扬尘控制管理。今年12月至明年2月,全市所有建设工地暂停土方作业,所有拆迁工地暂停拆迁作业。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能确保施工作业时PM10浓度控制在100微克/立方米以内,各类工地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重点路段进行全面清洗,确保道路无灰泥,加大主次干道的洒水降尘力度,全天实施洒水,做到喷雾均匀,城区全天候保持路面湿润。全面加强散体物料抑尘,对工业企业的料场、渣场、裸土等露天堆场扬尘污染进行再次排查整治,采取全封闭库房、覆盖绿化、天棚加围墙等方式,建设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三防”设施。全面加强矿山扬尘整治。同时,城区开山塘口修复治理工程全面停止施工,停止爆破作业,并督促各施工单位全面加强扬尘治理措施的管理。同时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燃,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通知还要求,12月底前,对全市所有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清单中的燃煤小锅炉全部“清零”。城区酒店宾馆、个体经营等所有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未按期安装治理设施或设施未正常运行的餐饮企业依法停业整顿。
  为强化对工业企业排放管控,坚决打击环保设施设备建而不用、在线监控弄虚作假的行为,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水泥行业的错峰生产,对“散乱污”企业再进行专项行动。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今年12月至明年2月,禁止所有渣土车辆在城区内运行。针对重污染天气,要加强预测预报,出台完善应急预案,在启动重污染天气相应级别应急预警时,对在列企业和工地实施限产或停产。


时间::2017-12-08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