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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组月中进驻我市

  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组即将于本月中旬进驻黄石,开展为期20天的环保督察。作为全省第一批接受环保督察的市州,我市将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认真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据悉,此次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受理举报、案件办理、下沉督察和重点督察等方式开展。督察内容为我市对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分解落实任务进展完成情况,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落实情况。督察重点包括长江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河湖长制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开展情况,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整治情况,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整治情况,非法码头和排污口清理整治情况,珍珠养殖、围栏围网养殖和畜禽养殖清理整治情况,填湖占湖排查整治情况,重点行业环境整治情况等18项内容。督察分5个阶段进行,分别为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整改落实等环节。
  为配合省级环保督察,我市成立了配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机构,抽调专班成立了综合协调材料组、信访(应急)处理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负责配合省级环保督察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同时,我市明确提出,将围绕环保督察的重点,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着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查处和解决。对此次省级环保督察排查出来的环境问题,我市将以自我剖析的严肃认真态度,不回避、不遮掩,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强化整改措施,迅速抓好整改落实。对短期内整改有困难的问题,将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行整改销号制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时间::2018-04-10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