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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黄石城区“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牛皮癣”,是指在城区的道路、建(构)筑物(含住宅小区)、交通工具、电线杆、树木、燃气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和其它设施、物体上乱张贴、乱喷涂、乱刻写、乱悬挂、乱散发的各类开锁、办证、管道疏通、宽带安装、出租出售、集资放贷、虚开发票、驾照收分、涉黄涉赌、涉枪涉爆、保健医疗等内容的广告或宣传品。
  二、本次整治的范围包括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的城市建成区。
  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任意刻画、涂写、张贴各类“牛皮癣”。
  四、单位或个人确需张贴广告或发布信息的,应按规定在社区、小区指定的便民广告张贴栏内规范张贴,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信息。
  五、对制假售假、涉黄涉赌、涉枪涉爆、非法行医等违法广告,公安、城执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坚决予以打击,并依法采取相应限制管控措施。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商家店铺应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彻底清除各自区域内的“牛皮癣”,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七、本通告发布前,已刻画、涂写、张贴的“牛皮癣”,广告主应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清理。逾期不清理的,有关部门将通知通讯部门对该电话号码作暂停机处理。对反复张贴、屡禁不止的“牛皮癣”制造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快从重进行处罚,并依法将该不良信息列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新闻媒体将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和配合。举报电话:
  黄石市公安局:110;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12319;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2019年5月15日


时间::2019-05-16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