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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办理时限和考核办法:

   1.本栏目接收群众来信信件类型分别为咨询、投诉、建言3类,办理时限分别为:自用户发布信件之日起7天(含周六、周日,下同)内回复;7天内(即提交后168小时内)未回复的,该件按“超期回复”考核。

 2.发布人对各单位办理结果可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评价,并说明评价理由,7天内(即回复后168小时内)未经行评价的按满意评价。问题办理满意率=(1*满意数+0.6*基本满意数)/办理件数。

  其他注意事项:

   1、网民反映问题要具体,时间、地点、当事人、事件主要经过等要素要齐全,以便有关部门查处。
   2、投诉、举报类信件建议网民留下手机号码,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将处理情况或回复及时反馈,网民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此号码也是登陆和查询办件情况的密码。
   3、不属于政风行风建设范畴的问题,请直接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或单位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
   4、网民在提交的信件中不宜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以及含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悖的文字表述。
   5、网民反映的问题,各单位办结时原则上公开反馈,网民如不想公开反馈的信息请在写信时注明并请牢记信息查询编码,以便查询回复信息。
   6、民发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

   各上线单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要及时进行答复或解决,不能解决的要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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