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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碧桂园买房不接受公积金贷款 大大增加居民买房的困难 |
提交时间 |
2014-05-01 19:04:31 |
提交内容 |
大冶碧桂园买房不接受公积金贷款 大大增加居民买房的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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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大冶市 |
回复时间 |
2014-06-20 17:38:09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大冶市碧桂园公司不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我们已获悉,经过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根据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黄石地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的准入条件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主体,相关项目需五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要按规定缴清了土地出让金,土地权属及在建工程权属清晰(保障房除外)。具体申报程序为,由住房开发项目企业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黄石市公积金中心营运网点营销人员、网点负责人、黄石市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黄石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或贷审会逐级审核,得出评定结果。被公积金中心评为A级(从高到低共AAA级、AA级、A级、B级四个等级)以上的,方可成为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合作对象。为保障购房职工的利益,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对被评定为AAA级的合作对象,在项目工程主体基本封顶后方可合作;对AA级的,在项目工程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合作;对A级的,在项目工程主体封顶并完成项目进度60%(即完成内外隔墙的施工及除粉),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合作;对B级的,暂时不予合作。 根据相关规定及大冶市碧桂园城市花园项目普通住宅楼还未动工(别墅不能办理公积金)的现状,黄石市公积金中心大冶分中心提出了先行受理个人贷款申请,待住宅楼封顶后再发放贷款的方案,而大冶市碧桂园公司认为公积金中心的贷款发放情况与银行相比较慢,影响了该公司回笼资金,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市民朋友们至今都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碧桂园城市花园项目房屋的局面。目前,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冶分中心正在与大冶碧桂园公司再次进行协商。
2014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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