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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农村做房子的问题 |
提交时间 |
2014-05-04 20:52:07 |
提交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建设房子的一些问题,上网查询了一下建设房子好像要申请宅基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也符合,回黄石结婚并有了孩子,现在与父母同住,所以想咨询一下正规的建设房屋流程以及从哪申请的问题。我是要做正规住房,而不是违建。希望得到一个答复,一个指导。地址是下陆区老鹳庙社区。望速答复。在黄石土地局网上咨询未得到答复。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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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国土局 |
回复时间 |
2014-07-01 15:29:08 |
回复内容 |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使用农用地不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不超过200平方米,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建房还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如下: 由农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在领取用地通知书后,再向辖区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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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25-05-10 00:45:25 |
评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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