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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交警二大队滥执法 |
提交时间 |
2014-05-16 13:31:49 |
提交内容 |
黄石市城管局和交警大队被买通,包庇违章建筑业主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东莞家私城后面有一块公用地方,这块地一直是在此居住的业主们停车的地方,但2013年发生的一些事却打破了这个平静,一不知名的人在该地方的高压配电器的电线杆下建了一个大约60多平米的平房,可能是有人举报,这个房子被城管队员推了三次,但由于该业主买通了市城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房子又重新建了起来,并且刷上了警务标示,还有不知名的穿警服的工作人员出来说这个房子以后大家不要再举报了,现在是警务室。老百姓就奇怪了,你说是警务室,这个房子一年四季也没有警务人员来办公,而且连个窗户都没有,前面是两个卷闸门,大门每天都是紧锁的,侧面有个防盗门,也是紧锁的,这完全都不是警务室的样子,完全是冒充警务室。并且怪事还不止这一件,有人在门前停车,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该违建业主买通黄石二交警大队让拖车公司把车拖走,并且是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车主第二天发现车不见了以为被盗就报了警,警察来后调查取证时,有一女孩说昨晚看到警车拖走的,车主无奈,到黄石市二交警大队花了400多元将车取回。本来就是小区的公用地方,以前就是给业主停车的,现在为什么建了违章建筑,而且城管局被买通,不管这个违章建筑,这个违章建筑还冒充国家警务机关,说是警务室,并且该业主又买通黄石市二大队的相关警务人员,将门前停放的车辆在无任何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拖走,并滥收该车主相关费用,在十八大如此强劲的反腐之风的当下,这些人还顶风作案,大肆搞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目无法纪冒充国家警务机关,不计成本的损坏公众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希望国家有关司法机关和纪委,要彻查此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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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4-05-23 17:38:43 |
回复内容 |
关于网民在网络投诉黄石港大队违规拖移车辆一事回复
我队在接到转发的关于鄂B1J184车主反映黄石港大队违规拖车网络投诉件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3月17日下午16时许,黄石港大队二中队指导员蔡明捷在市区巡逻执勤时,手台接到大队勤务室调警,称有人报警在东莞家私城后面进出巷子有一辆鄂B1J184小车长期停放在他车库门前,导致车辆、货物无法进出,要求我们处理。(据了解,该报警人早在一个月之前就向交警支队反映过,且在3月初,我大队曾经接到支队指令,要求处理回复,之前一次我大队民警到现场时该车已经驶离,即未作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巷子是进出东莞家私城的一条车辆、行人通行道路,并不是小区、社区院内。同时,发现该车的确停放在报警人说的车库门前,挡住了车库的正常进出。且该车表面布满灰尘,符合报警人说的长期停放的现象(有照片为证)。之后,蔡明捷通过大队数字勤务室通知该车主,但经查询,该车主在车管所留下的手机号码18972789703为空号,无法联系车主。经询问周边群众,也无人知晓。之后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拖移,并且拖移之后,立即上报了大队和支队总台。整个过程依法依规进行,并无不妥。黄石港大队及蔡明捷本人与该车库所有人并不熟识,更不存在相互联合沟通一说。同时停车场系社会化停车场,其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如果投诉人对拖车费用有异议,可向华强道路施救中心咨询或向物价部门反映。 交巡警支队 2014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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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1 10: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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