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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创业的问题 |
提交时间 |
2014-07-01 18:02:16 |
提交内容 |
我是黄石的,想问下相关政策,再就是毕业几年这个政策一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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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4-07-10 09:17:18 |
回复内容 |
一、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反映:我是黄石的,想问下相关创业政策,再就是毕业几年内这个政策一直有效? 二、领导批示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刘青松批示同意请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答复。 三、 受理告知 2014年7月8日我中心已通过电话方式告知信访人,其信访事项我单位已受理。 四、 调查处理情况 经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贷款申请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在我市每年免费参加一次创业培训。 2、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大学毕业生各种灵活就业形式越来越多,自主创业不失为一项很好的就业形式。大学毕业生如自主创业可享受财政贴息的小额贷款,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申请10万元整,合伙创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整,其期限为两年,两年之后到期还款可申请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贷款申请人本人承担利息。 3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我市的创业“两项补贴”。①2008年10月1日后初次自主创业成功、并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其连续正常经营活动超过6个月以上并带动具有我市户籍就业人数达2人以上(含本人)。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②2008年10月1日后初次自主创业成功,并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其连续正常经营活动3个月以上,按实际租金的50%(最高每月不超过400元)的标准,给予为期不超过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在我市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内创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场地租金补贴标准上调为每月不超过1000元。 4、凡在校或毕业3年以内的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经营正常的可申报创业扶持资金,经专家评审团评审合格者,可获得2-10万元资金扶持。 五、答复情况 2014年7月8日我单位已通过电话方式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信访人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特此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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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25-08-31 00: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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