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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一中不要脸的物业
提交时间 2014-07-12 17:13:06
提交内容 大冶一中的物业(翰林新东方物业),不履行物业的职责,比如没有常规的小区安全巡逻;物业办公室经常没人,也找不到人;换个灯泡也要等好几天;业主入住后很长时间内小区都没有监控摄像头,导致接二连三的偷盗事故;物业不管事,把责任推给开发商,门牌证一直办不了,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张贴的翰林新东方物业公司收支明细表显示物业人员10人,但哪来的10个人?制作个小小的摩托车车棚要31500元……
不提供合法合规的物业管理,但物业管理费理直气壮地收,每平米8角钱。我们老师不是不交物业费,实在是憋屈,委屈。更过分的是,物业在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大门上张贴通知,说如果2014年7月15日前还没有交物业费,将停水停电处理,待交齐物业费后通电通水,还要另交50元的手续费。我们老师工资一直拖欠,从没说给利息到老师。学校的旧房子(公房)有些被学校外面的人无偿使用,点房的老师(学校把公房私自分给有资格的老师)没法出租,找学校解决,学校不管,也没说对私自占有公房进行停水停电处理。
结论:大冶一中的老师就是好被欺负。学校领导不为民做主,只谋取私利,但凡是个官的都私人买车了……没希望的大冶一中。附件之一:高三年级3月节假日劳务补助显示李剑荣校长作业80元,备课80元,监考95元,出卷420元,晚读20元,课时1600元……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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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大冶市
回复时间 2014-09-17 17:20:42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你反映的大冶一中物业的有关问题,我们已获悉,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大冶一中物业不履行职责,导致小区安全无法保障,接二连三发生偷盗事件;开支不透明、乱开支等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查,英才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翰林新东方小区系大冶一中教师团购房,房屋于2012年8月交付使用,但没有及时成立物业公司。教职工入住后,校方要求房地产公司成立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服务,当时该公司拟在该地块建设“两湖天地”商品房小区,准备将翰林新东方小区一起并入“两湖天地”小区,待小区建设完成后再成立物业公司为小区居民服务。
在此情况下,2012年10月,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办公室,并聘请了4名退休老师负责物业管理,其中:赵利兴、王友兴负责晚上值班,王月明、周光银负责白班值班并兼临时物业公司会计、出纳;聘请三名教职工家属祝金娟、柯春娇、於爱珍负责小区卫生保洁工作;另外由学校清洁工冯桂梅兼该小区部分卫生保洁工作;由学校病退老师胡四清负责小区白天值班。为了支付电梯维修、电费、工作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物管费用,学校于2013年1月在教职工入股的为学公司公红中代扣1000元/户的装修保证金,用于支付临时物业管理费用,共收取24.2万元。该项费用全部用于小区的各项费用(2013年度费用支出明细已张榜公布)。举报中反映小区安全得不到保障,接二连三发生偷盗事件,此举报属实,为了保护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临时物业公司在小区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设置高清摄像头16处,系统安装后,截至目前再未发生偷盗事件。关于反映没有办理门牌证,导致住户户口无法迁移的问题,临时无业公司正在收集相关材料,并于近期向市民政局申请办理门牌证事宜,预计10月份可以办理到位。
三、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综上调查,大冶一中临时物业公司是学校为解决住户的实际问题,在没有正式物业公司入驻的情况下,采取的过渡性措施,收取物业管理费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原则进行。学校方面继续与“两湖天地”开发商英才房地产公司沟通,待“两湖天地”小区建设完工后,与学校翰林新东方小区合并,组成专业物业公司,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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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2025-08-31 09: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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