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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阳港社区不作为
提交时间 2014-08-08 17:47:54
提交内容 本人赵昱娜,幼年父母离异,于2013年将户口由天桥社区(生父名下)迁入至胜阳港社区(生母名下)。由于裸婚,未有住房,目前与丈夫时而住天桥时而住胜阳港,居无定所,但户口确实已经过派出所迁往胜阳港社区落实。然而本人多次前往胜阳港社区想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等各类所需文件,胜阳港社区均给予答复是“查无此人”。本人多次电话咨询、请假前往,胜阳港社区均以“未联网、查不到我这个人”等多种理由拒绝为我办理证件。
请问一个社区为何数月“连不上网”??请问为何明明经过派出所进行户口迁移的良民却变成了“查无此人”的黑户??请问如此的不作为百姓的利益要如何维护?
因急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等各类证明,走投无路只能盼请上级部门予以关注,民生无小事,望政府让我等普通百姓能够看到一点希望的曙光!
相关附件
回复部门 黄石港区
回复时间 2014-09-10 09:11:38
回复内容 胜阳港社区党委意见:
刘海艳同志入户不到位,掌握情况不及时,社区党委对刘海艳同志提出严厉批评,要求其作深刻检讨,并上门赔礼道歉,社区其他干部要引以为戒。
片区纪工委处理意见:
1.同意胜阳港社区党委处理意见;
2.责成胜阳港社区党委迅速对内部进行整顿,将此投诉现象作为社区群教活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点整改内容,并将整改结果于九月底前报片区,以切实提升社区整体服务水平。
回复附件
评价时间 2025-08-31 09: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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