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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
提交时间 |
2014-09-15 11:48:43 |
提交内容 |
我在大冶金湾妈妈菜馆工作,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并且缴纳500元押金和200元工作服押金,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扣了500元,理由是没有做完半年的内部规定,就这一情况反映到大冶劳动监察部门,他们要我提供证据,由于我是个农民工不懂法,辞职的时候没有留有证据,只有一张工资卡,监察部门说无法处理,这我理解,但是就他们企业未为大部分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签订情况去企业调查一下,不能置之不理啊,我之前在黄石黄金山工业园工作,这里的企业比较守法大部分企业都能未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在大冶这边的工业园有许多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保险,有收押金的情况。我想这些差别与政府的不作为有关吧,一个好的就业环境能给这个城市创造更多的GDP吧。希望政府能够维护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其实老百姓的要求都不高的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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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大冶市 |
回复时间 |
2014-09-17 17:28:49 |
回复内容 |
建议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如对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大冶市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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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25-08-31 09:45:42 |
评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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