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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医保局推来推去不作为 |
提交时间 |
2014-12-08 10:28:34 |
提交内容 |
自己得了股骨头坏死的病,在武汉花了2600元,想在黄石医保局报销一部分,但是黄石医保局推来推去不作为。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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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时间 |
2014-12-28 16:47:33 |
回复内容 |
市优化办: 收到贵办转来市民反映黄石市医保局推来推去不作为问题的信访件后,我局迅速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信访人得了股骨头坏死的病,在武汉花费了2600元治疗费,现想在黄石报销部分费用,但信访人在武汉治疗前并未办理转外就医相关手续。 根据医保有关政策规定,在我市缴纳医疗保险费因故需在外地接受治疗的,当事人需携带我市二级或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开具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表》、本人的医保证、医保卡或离休干部医疗证(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低保人员和重残人员需提供社会救助证或残疾人证)等相关资料,到市医保大厅办理转外就医手续。鉴于信访人病情较重,提前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存在难度,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实际,我局同意为其补办此次住院转诊手续并报销相关费用。信访人对我们的处理结果表示感谢。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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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25-08-31 10: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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