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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鱼池不给赔偿 |
提交时间 |
2015-06-12 16:38:38 |
提交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大冶市还地桥镇燎原村方仲弯的村民--徐玉珍,因修建大冶至武汉的一级公路占用了我家的鱼池,直到现在补偿还没有下发给我。我也支持地方修建公路,可以带来便捷的交通。2014年11月镇领导来我家说要修路,会占用我家的鱼池,年底补偿金会发到户主卡里。为了支持公路建设我和家人将鱼池水抽干,把鱼低价出售(跟年底的鱼价格相差较大)。施工队1天时间,运来土方很快将我家15亩的鱼池填平形成路基,15年春节前去镇里问补偿金什么时候能发下,负责人告诉我快了,叫我回去再等一等。这一等都等到了2015.6月,为了补偿金的事情我前前后后去村委和镇镇府十多次,总是要我等。但是我家是一个普通的农户,以前靠鱼塘的收入来给小孩叫学费和家里开支,现在没有了鱼塘的收入只能打一点临工来维持。我不理解怎么有的人家占用鱼池的补偿金,2015年春节前就拿到了,附近几个村子10多户,只有3户还没有补偿(包括我家)。5月22号去大冶市息访办上访,接待人员听说了我的事情只给还地桥镇打个电话,还是要回去等。现在又过了20天补偿金还是遥遥无期,只好来这里反应我家的问题,请领导关心一个农妇的事情。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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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大冶市 |
回复时间 |
2015-07-07 10:56:14 |
回复内容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据调查,您承包的鱼池面积原属村集体土地,其承包改造鱼池与燎原村签有协议,燎原村依据国家有关征地补偿政策,支付其部分补偿款,但由于您提出面积未丈量准确,要求重新丈量面积,计算补偿款,为公平公正解决您提出的诉求,还地桥镇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决定配合燎原村选定日期重新丈量面积,并与您双方约定在面积丈量清楚后,再协商补偿有关事宜,争取及时将征地补偿款发放给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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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25-08-31 09: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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