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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中老师违纪有偿补课 |
提交时间 |
2018-07-13 16:49:36 |
提交内容 |
实名举报信 黄石市十八中中学初一年级主任高炎老师,违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4、5、6条的规定(第4条: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第5条: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第6条: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根据以上规定,对涉事的中小学应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应给予行政处分。高炎老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博特教育:万达写字楼B座12楼;大上海小区)有偿补课经营,利用其身份组织、诱导学生参加(单其教学的初一6班学生人数就超过20人;组织学生参加补课的总人数有100多人),自2017年8月至今,高炎老师在万达教学分店就每月获利3-5000不等,总得校外补课获利近4万元,2017年度教学点分红6万,累计近10万元(均有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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