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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六年故意不让傻子办理低保 |
提交时间 |
2013-11-19 08:49:33 |
提交内容 |
我是大王镇长林村一组人。我三弟刘元春生于86年,87年患乙脑成为了傻子,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我父亲得肺结核95年病故,我到深圳打工,弟弟由母亲养大。现在政府政策好,为残疾人办理低保。2007年本湾族人一起开会一致表决同意我低有低保指标,村支书刘合成当时也口头同意年底办理。到2009年也没有办理,我因为长期在外打工,我让我母亲去问村支书,他说没有指标。但是当年就有本湾身体健康富人办理了低保,我就在浙江发了微博。一个月后市,县,镇政府有关领导到我家调查了情况,情况真实。要村支书刘合成在年底一定办理好,村支书也口头答应了。村支书拿了我弟的有关证明去,,,,,,但是到今年也没有办理,,,,。我母亲去问村支书好几次,他总是说没有指标,可是我湾每年有富人办理了低保,,,,。我今年五月回家去问他,他说不管你怎么告,我就是不办理,看你怎么办,,,。我说天下是共产党的天下,你不要太无视国法,,,,。昨天有关领导到我湾来查砷中毒的事,我妻子当领导的面问村支书我弟为何六年也办理不了低保,他说我就是不给你弟办理,你有本事就去上面告啊,低保指标我要给谁办就给谁办。我是个老实人,现在带傻弟在玉环苏泊尔公司名下大鹿岛风景区工作,我弟是在玩,我养他,,,,,。我希望上级领导给我弟办理个低保,让真正需要低保的残疾人,享受公平的待遇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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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3-11-28 17:24:41 |
回复内容 |
您好: 经调查,刘元春是大王镇长林村1组村民, 他家人在上访问题中反映的村支书无视村民代表意见,迟迟不给其办理低保,现要求办理低保的问题。大王镇民镇办对其家庭进行了调查,真实情况如下: 刘元春:男,身份证号420222198407182453,未婚。与其母亲二哥一家人生活。其本人因1987年患乙脑,导致后遗症,智力三级残疾。父亲早年因病去世,母亲57岁,属大王镇大王街清洁工,月工资700元。 大哥分户,妻子离家出走,与一儿子生活。长期在外,基本不归家。 二哥刘元生,在玉环苏泊尔名下大鹿岛风景区工作。妻子吴素凡,在家带两子女。两子女均在小学就读。 目前,就实际情况出发,其大哥长期不在家,不符合低保条件,不予办理。其母亲因每月有700元工资,生活完全可以自理,超过低保保障标准,且其他子女有赡养义务,不予保障。二哥家庭不符合三类低保家庭,不予保障。其本人现已成年,又是残疾人,所以村委会给予办理了低保一人,目前材料均办理完毕。送镇民政办审核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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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21:4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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